2011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情况,并公布了两起典型案例。其中,集佳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江淮集团、江淮股份与红太阳确认不侵犯商标权案因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关联案件庞大,最终以一揽子全面调解而被最高院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推荐。在该案中,集佳律师事务所张亚洲律师、景灿律师作为江淮集团、江淮股份的代理人,全程代理了江淮集团和江淮股份在合肥中院、安徽高院、最高人民法院的一系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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